我今年刚结婚。我爱人的户口和工作单位是在异地,但是受她们单位的委派被派到了我们驻地来工作。在结婚的时候提交的她的简历的时候写的工作单位是异地的那个工作单位?我们单位有部分人(干部部门的人知道)知道她现在是在我们驻地工作。那我的探亲假是按照两地分居算还是按照家门口干部算?也就是说是应该是20天还是40天。今年我的假还没有休,是应该按照30(单身探亲假)+15(婚假)+路途?还是20+15?还是40+15+路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