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02
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非常低,可以说只能在夫妻双方间起一个约制作用,如果对薄公堂时,这种口头承诺将因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以及一方的反悔而导致彻底失效,不能保证其实施,故而该房产会被以共同财产论处。
正确的方法是“婚前(后)财产协定”,夫妻双方经过书面协定,将房屋产权归于其中一方,并以这一方的名字进行登记,如果以后出现离婚状况,则以该协定为准。并对该协议进行公证,这是非常简明有效的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约定的权利实施。
但是要提醒的是,如果写了该协定,一定要将产权过户,否则在法律上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方甚至可以悄然出卖房屋,如果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话,另一方的权利将无从保障
第2个回答 2013-08-02
单纯一方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应,但房产证办给了一方,这房产证是有法律效应的。
第3个回答 2013-08-02
这个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房屋可以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但另一方必需签订书面承诺,放弃所有权。
第4个回答 2013-08-02
第一、房产的归属是以房产证的登记为准,所以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时就是你个人的房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如果以后有一天他要主张这房产他也有份,那就要看他有什么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