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前几天跟厂里的车出差送货!当时他坐的是在副驾驶位!因为路途有点远他就在副驾驶位上睡着了!可能也是司机疲劳驾驶吧!我朋友沉睡中一阵巨响颠簸!睁眼的时候已经出车祸了,还把过马路的行人给撞了,而且那人当场也没的救了!这种情况不知道我朋友需要负什么责任或者承担什么损失?求解啊!!!警方叫去配合调查,都三天了还没回来,见都见不到,亲人家属都担心的很呐!
出车祸坐副驾驶位的人是不需要负责人的,驾驶人造成的事故根据交警定责后由驾驶人承担。通常叫同乘人员配合调查是了解事故的情况,来具体定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