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坐副驾驶位的人要负责任或者承担损失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前几天跟厂里的车出差送货!当时他坐的是在副驾驶位!因为路途有点远他就在副驾驶位上睡着了!可能也是司机疲劳驾驶吧!我朋友沉睡中一阵巨响颠簸!睁眼的时候已经出车祸了,还把过马路的行人给撞了,而且那人当场也没的救了!这种情况不知道我朋友需要负什么责任或者承担什么损失?求解啊!!!警方叫去配合调查,都三天了还没回来,见都见不到,亲人家属都担心的很呐!

出车祸坐副驾驶位的人是不需要负责人的,驾驶人造成的事故根据交警定责后由驾驶人承担。通常叫同乘人员配合调查是了解事故的情况,来具体定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27
只要没有干扰驾驶,就不存在负事故责任和承担损失。如果喊去调查3天还没回,看是不是当时实际是他在驾驶。
第2个回答  2013-07-27
你朋友不是车主,也不是驾驶员,他是乘客,所以不用负任何责任.除非他们两人互相指对方当时驾车了,交警没办法确定是谁驾驶的车,所以留下来调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坐在副驾驶的位子的人,是帮助驾驶员瞭望或者是驾驶员的第二双眼睛;
2、结果你朋友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睡着了,他的行为严重的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车辆,起到一定的消极干扰作用,虽然不需要承担什么损失,但是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有影响;
3、警方只是找去配合调查,交通肇事调查清楚后,就会回来的,毕竟是人命关天交通肇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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