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检和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和报名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男性毕业生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专业网上审核。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
www.gfbzb.gov.cn。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7月15日。
(二)体检和政治考核
1.经报名初审后,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人员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青年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1寸彩色登记照6张、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治考核,主要查清初中就读以来的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三)专业审定
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对体检、政治考核、专业均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公安、卫生、教育、纪检等部门集体审定,择优确定预招对象,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而后由毕业学生报名区县(自治县)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四)批准入伍、签订协议
通过公示的拟招对象,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签订招收协议。签订协议后,招收对象就读的高校应当将学籍档案移交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对招收对象档案材料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
(五)组织交接
征兵办公室与接收的大单位协商,确定直招士官运输时间和方式,集中安排在8月2日至10日进行运输。
(六)部队复查
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按照招收规定对接收人员的体检、政治考核和专业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作退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