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但在双方老家摆过酒席拜过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七年小孩五岁,因为经济关系男方变心,在外有别的女人了现在要与我分手请问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之前写过保证书,背判老婆赔偿多少,请问保证有用吗?
认真回答,望采纳。
你们是七年前在一起的,先说你的婚姻,不管你们是以什么名义在一起生活,没拿结婚证就不是夫妻,是同居关系,孩子属于非婚生子,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即使办过酒席也一样。
这种情况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你们没有夫妻关系,说白一点吧,就跟一男一女谈恋爱是一样的,对方变了心出了轨,法院也不会管的,你们现在也不存在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但是重要的一点,孩子你们必须抚养,无论你们俩怎么闹,如果孩子是你们生的,那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抚养成人。
按照你说的情况,法律上你这个保证书完全没有作用,因为这个保证书是建立在你们有婚姻的情况下,你们现在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所以没用。
退一万步讲,即使你们拿了结婚证,你这个保证书也是命运坎坷,该保证书属付条件的承诺,该条件在法律上来讲不能得到支持,所以凭借该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并以此获得财产,但该保证书可作为保证人有过错的证据提交给法庭作为参考作为多分财产的证据保证书中约定的财产内容不一定有效,但可以作为证明夫妻关系过错的证据。但是你们现在也没结婚,所以财产都是各自的,也不存在共同财产,没结婚那也不存在过错,所以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