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要和我哥离婚。他们现在有一套还在还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他们商定离婚后这套房子归我哥所有。我哥原打算直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一个人的,可是房管局说必须要把贷款全部还清才能变更,可家里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没办法办理。所以想问下,如果双方只是在离婚协议书上说明房产归我哥所有,以后的贷款也由我哥个人承担,那么不管房产证上是否有我嫂的名字,自离婚后关于该房产的一切(包括买卖拆迁之类)都是与她无关的?如果贷款还清了,到时候要改成我哥自己的名字,还要通过我嫂吗?还是直接拿离婚协议书去办理就好?离婚协议书要怎样表达才比较清楚?还请专业人士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