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出口退税零申报时,发现出口退税纳税申报表中“免抵退应退税”要求填写上期免抵退税的应退税额,,但是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对应的应该是第15项,当月无出口销售该项为零,如果填写上期数则出口退税系统通过,但期末留抵税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不符,如果不填写上期数,则出口退税系统提示有错误。请问这是什么原因?是否需要调整?如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