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法律的问题

我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今年23岁,有一个哥哥,27岁未婚;在2011年底的时候母亲由于癌症去世了,由于家庭做着小生意,之后就由父亲一人维持,(我和哥哥都在外边),我是因为在上大学,现在又开始在读研究生了,哥哥是一个本科毕业,之后就在深圳工作。
问题是这样的,由于我们都不能在家,父亲一个人生意,感觉无人帮忙,于是在2012年5月左右就接了一个,对是的,给我们接了个后妈,接了之后才开始两个月还好,家里什么家务都帮忙料理,之后慢慢的就变了~~~~~于是,2012年年底的时候,我的哥哥就出现了或轻或重的精神分裂症,现在在家一直吵着让我爸跟那个后妈离婚。
我哥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有以下几个原因:1、母亲走的太突然,这么快我爸就给我们接个后后妈;2、在我爸接这个后妈的时候我们都没得到太多的消息,就是他们办酒席什么时候去领的结婚证办的户口薄也没有给我们说,我们之前说的是要是要结婚可以,先跟那个结婚对象做一下财产公证,什么都没有弄,就结婚了;3、回来几次发现后妈对我们不是太热情;4、期间后妈的儿子(后妈那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联合家庭(就是我爸)说是她儿子那边(也在深圳)要交房租没得钱了,让先从我哥哥那里搞点,我哥哥当时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给打了一万,事后发现她自己儿子有钱,把钱存死期了,不想取出来才这样的,之后我哥哥一直没有走开这个节,说我自己弟弟用钱我都舍不得给 ~~~~ 5、按四个孩子的年龄来算,我哥哥的年龄最大,是老大,在今年(2013)年年初的时候,那个钱还木有还给我哥哥,(当时我哥哥就出现了或轻或重的不正常),他们也回到当地的一个市,说要给她儿子买房子,我哥哥就有很多各种想法,就觉得那一家在骗他;6、现在问题更严重了,我好不容易从深圳把我哥哥弄回家里,他提出要求是要父亲跟后妈离婚。否则,就出去再也不回来见我父亲了(他是个不太正常的人,我们当然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他真的需要治病,是在是不能再出去。7,之间我还有我爸,我哥通过骗他说去看心理医生去了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对我哥哥进行了检查,医生建议要住院治疗,但我哥哥说自己没有病,但他的实际情况是他一直失眠,过几天就要闹一次,在家里,说有她就没有我哥哥。父亲肯定不能再让他出门了,估计再出去就回不来了,。。。。。
现在的问题是,父亲是想要自己的孩子,按照我哥哥的说法是他们离婚了,他就不闹了,我父亲也答应我哥哥的,就是前几天跟后妈商量了哈,后妈说让家里拿出4万多(4万多大概是按照家里的货底估算出来的)才同意离婚。
我想问的是关于这种情况的一些法律知识:
1:像这种情况,如果去打官司的话,我们是不是真的要拿很多钱?抑或者是我哥哥现在成了这个情况,应该由谁来负责任(当然我爸爸有责任),她们是不是要负点儿相应的责任?反而还反过来要钱?
2:如果离婚的话,我们家我爸爸跟我亲妈在后妈来之前创下的家业,生意呀,房产呀什么的(就是在后妈来之前我们的家产),跟这个后妈有关系没有,就是她能不能借离婚之由得到在她来我家之前我爸爸和我亲妈创下的家业?
3:如果离婚的话,她能得到的东西具体有那些?
Ps :哪位懂法律的大神帮忙分析哈这两个问题,顺便帮忙想下这些万一要打官司我该怎么办,我家的损失最小。小弟万分感激!

第一个问题:打官司不需要很多钱,你需要支付律师费和立案费。因为你的后妈是2012年5月到你家来的,也就是说你父亲和你后妈登记时间是2012年5月左右吧,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你父亲和你后妈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是结婚登记之前的财产系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和你后妈离婚时,你后妈是不能要求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哥哥的情况在法律上讲,你后妈没有直接侵犯你哥哥的人身健康,可能你后妈是诱因,但是归根结底是其自身条件引起,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不是必然的导致你哥哥的那样的情形,她不承担责任。且在离婚过程中,这些不是离婚案由,不能一并处理。即使你想让她承担责任也要以你哥哥的名义单独起诉,但是没什么效果。
第二个问题,见上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她能得到的仅是你父亲和你后妈结婚之后的东西。
还有个题外话,你父亲和你母亲前期创业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应当有一半的财产,你、你父亲、你哥哥应该可以按照继承法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后妈对你父亲结婚之前的财产是没有权利要求分的。
所以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拿不出多少钱,但是时间会拖得长些。诉讼还有风险,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又没有其他导致离婚的的情形,还不一定能判决离婚。
法定离婚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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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4

    首先关于你父亲找了个后妈,你建议作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是比较好的想法,这对婚前的财产的保护力度更大,但是虽然你父亲再婚,但是关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加上后妈的名字,都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父亲本身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受动摇的。你所述的如果协议离婚,你们只要支出4万即可,不建议打官司,诉讼更累,你哥哥的精神状态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你父亲再婚,按照常人理解再婚家庭本身就会麻烦多些,但是可以要求对方适当降低离婚筹码不要伸手要那么多钱,另外关于你哥哥之前在深圳给后妈的孩子汇的款项算是借款,你哥哥要拿出证据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才有可能追回这1万。

    你父亲和后妈离婚之后,关于你父亲之前的婚前财产,你后妈无权要求分割。

    协议离婚打发你后妈的话,她得到她所要求的几万,个人认为即便是诉讼离婚她得到的未必会比协议离婚得到的多。

     

第2个回答  2013-07-24
1,如果是离婚官司的话,能不能离还是个问题,就算是离了,你们也不需要给他们钱,没有过错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你哥哥成了这样,我有点看不明白,应该是和别人没有关系的。
2,不会的,因为你们家的“家业,生意呀,房产呀什么的”是属于你爸婚前的个人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会予以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如果离婚的话,她能得到的东西也只有她的个人财产,就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因为之前的财产是归你和你哥(你和你哥继承你妈的份额),你爸共同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重要的是证明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非过错方,生活较困难的。还有就是在分割时企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时,就是变卖了,伪造债务等等,可以少分或不分。
可以随时来问
第3个回答  2013-07-24

    是否拿很多钱,要看对方是否提出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婚后的共同财产额。证明不了的,法院不会支持

    婚前财产归你,你哥,你父共同所有。房产有房产证证明,生意可由往来进货单据,出货单据证明。结婚时间是确定你父和后母共同财产的重要证明。结婚后,进的货,收的钱就算是共同财产了。


    具体的需要参照你家的具体财产清单。

    你哥哥的事,我个人觉得没有关系。主要是你哥哥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你要是想后母承担一等责任,需要证明后母给你的哥哥造成那些刺激,而由此刺激导致你哥精神不正常。非常专业的证据,感觉不好收集。

第4个回答  2013-07-24
你好。
你父亲的离婚成本并不是你后妈说多少就要给多少的。是按照婚后财产平分的,也就是说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原先的资产是不在着平分范围之内的。房子,车子等等大件物品都可以证明购买时间,只要是在你父亲二婚之前的都算婚前财产。也就是说分给你后妈的就是自你父亲二婚之后你父亲和你后妈双方收入的总和的一半。这个如果有明细账,可以作为证据列出,没有也可以初略估算一下。
你哥哥的病因为无法证明是你后妈那方直接造成的,所以精神损失你可以提,但支不支持看法官。(我个人认为发法官不会支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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