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当担保人买车,结果他欠贷款不还,法院把我妻子的工资卡冻结了

2008年我和表哥合伙贷款买的货车跑运输,当时是用他的名字办的贷款,我做担保人,年底就把车合给了他自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担保的事就没有更改,还是一直给他担保,两个月以后他交通肇事,车报废了,当时还欠三万左右的车贷款,由于保险报的钱不够还贷款,所以他也没报保险,欠的车款也不还,想赖账,后来,汽贸起诉了我们两个,法院也找过我几次,2011年底,法院冻结了我妻子的工资卡,卡里面有四万多块钱,一直到今天卡还冻结着呢,已经快八个月了,他还是不还贷款,现在他用别人的名字又贷款买了新车,除此外他也没有别的财产了,我想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他不是没有钱,就是赖账,他还有一辆车呢,用什么样的证据证明车是他的才能让法院扣车呢?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必须等判决下来,被保证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让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冻结妻子工资卡是合法的。
  1、一般保证。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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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6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你要看看你的担保是不是已经过期了。担保是有期限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视担保期为六个月,约定不明的,视担保期为二年,从主债权到期之日起算,如果债权人在期限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则权利消灭。所以你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好好看看,不一定没得打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6
你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对方不还,那么只能你们还,还完后你可以找他追偿
第3个回答  2013-07-26
这个你只能找律师咨询了
第4个回答  2013-07-26
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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