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中的被告什么情况下可以反诉?什么叫反诉

如题所述

一、 反诉的概念和特征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相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其特征是:
1、反诉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反诉具有相对独立性,反诉只要提起,不因本诉的撤回而终结。
3、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可抵消、吞并、排斥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

二、 提起反诉的条件

1、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3、只能向受理本扩的法院提起。
4、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审理。
5、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三、 反诉的审理

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果在开庭过程中才提出反诉,除非原告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休庭让原告答辩并另行指定开庭的期日。法院原则上应一并审理本诉与反诉,将两诉合并调查和辩论,并且一并对两诉作出裁判。在例外情况下,法院也可将反诉与本诉分开调查和辩论,并且在其中一诉已达到可作出判决的程序时,先行作出部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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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5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但提起反诉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合议庭评议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联。如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提起反诉,说合同本身无效,要求依法撤销。等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
第2个回答  2013-07-25
反诉其实是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要结合实际的案例,具体分析。理论上的问题,一楼已经回答的比较完备了。
第3个回答  2013-07-25
与原诉有关联的情况下可以
第4个回答  2013-07-25
有新的证据
足以推翻原来的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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