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具体参与庭审的人员是法官还审判员?

如题所述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参与审讯的是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扩展资料:

举证期限的时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4、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5、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6、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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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9
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审理案件的是审判员,俗称法官。当然,人民陪审员也可以参加审判。
第2个回答  2013-08-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一般法院在立案时都会给你一张举证通知书。法官就是审判员
第3个回答  2013-08-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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