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之后,交了诉讼费还需要其他费用吗?

如果需要,都包括什么费用?一般情况下是多少钱呢?

就民事案件而言,诉讼费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的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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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5
如果增加诉讼请求、申请鉴定或财产保全、或者对方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就要另外交费
第2个回答  2013-08-05
你好,一般来说交了诉讼费是不用再交费了,但如果是申请鉴定或财产保全等那是要另外交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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