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收到判决书,法院是否能够强制执行。

- -如题,谢谢。

一般而言,不能执行的,但如果无法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既可以执行,看你的属于什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一般而言,不能执行的,但如果无法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既可以执行,看你的属于什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关于判决书与执行方面的若干问题: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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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规则上说,如果一直没有完成送达,那确实判决书就一直没生效
但是如果是已经完成送达了,只是被告自称没有收到,那强制执行是没问题的
具体关于送达和生效的问题请找诉讼案件承办法官询问或去诉讼法院档案室查卷宗档案里边的送达回执。,最好是直接找法官问,因为上诉会调卷宗,他一定知道相关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31
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没送达也许是多方面原因的,但是法院可以用留置或者公告的方式送达,至于你收没收到法院就不管了,期限一到就可以强制执行。换个角度,作为诉讼当事人,也要对诉讼的进程,结果等主动关心才对,有时甚至要主动去询问,而不是等别人来告诉你,你可不是大爷,别人可不管你。
第4个回答  2013-07-31
你好,判决书只有送达原被告后,经过上诉期没上诉的判决生效,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没有签收或法院没有留置送达判决书,那么该判决未生效,故就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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