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
  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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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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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01
你说的意思应该是指土地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任何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该依法报省或者国务院办理征收批准手续,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还应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项目用地单位依法向用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部门申请用地,并由国土部门初步拟定“征收方案”等组卷上报征地的必备材料。 其中,在征收方案中即包括征地补偿的标准,如:土地补偿费费的倍数、安置补助费的倍数,征收方案经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以后,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将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示。当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也会依批准的征收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当然,现在各地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一致的,2004年《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以后,许多省份随后便制定了征地区片地价或者统一年产值征地补偿标准,并予以适时调整。诸如河北省、山东省、广东省等均作了征收土地保护底价。因此,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在地方并不是绝对统一的。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拆迁部 傅栋梁 0311-85339069
第3个回答  2013-08-01
各地有不同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
第4个回答  2013-08-01
我们那里是 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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