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停电造成电器损坏,由谁赔偿

我们这里10月份已经停了不下5次电,而且没有通知,昨天早上8点停到今天下午2点多才来电,到下午5点又停了,到了6点多才又来电。因为我们这里是网吧,主机硬盘就这样给烧坏了,请问找哪个部门解决或者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1

供电企业未尽到义务的情况下造成损失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电力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用电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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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14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
(1)由于供电企业责任造成居民家用电器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反馈,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您可以致电供电客服热线95598,为您将会有客户经理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如有供电业务咨询,可以致电供电客服热线95598,24小时向用户提供用电业务咨询、电量电费查询、停电信息、故障报修、投诉举报及建议等服务。
第3个回答  2013-07-31
如果没有通知你的话(或是公示)可以向供电部门索赔,并要求你的电脑损坏和突然停电有因果关系,可以找有关部门鉴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31
停电有提前通知吗?如果有那就不要找了,如果没有你可以交费处,一般当地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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