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妻其实是因为有了外遇才和我离婚的,当时因为不知道她有外遇,认为离婚只是因为感情破裂,虽然当时自己经济上面临困难,可念及夫妻情分我还是把 大约三分之二的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给她了,每月给儿子2000生活费,自己只保留了婚前财产住房一套和少量现金。离婚时双方以及双方家庭的对立冲突让我倍感失望,婚后一年多自己郁郁寡欢,而生计方面也因资金的短缺举步维艰,但儿子的生活费我仍然按时给付,而且平时儿子的某些花销也是由我负责,例如生病,买贵重玩具等方面。虽然离婚后经济压力很大,可我却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也没什么想法。可偶然间从别人口中得知前妻是因为在外面有了外遇,所以常在家挑毛病和我吵闹,目地就是要逼我离婚。在证实了消息的可靠后,我异常愤怒。可现在她和对方已经分开了,除了从移动公司查询到在婚姻存续期间频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再也无法收集到其他有效的证据。请问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还能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不能从法律方面来维护我的权益,那请问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能用什么手段来给狠狠的给他们一个教训?希望有法律人士或有同样经历的朋友指点迷津,让我出出这口恶气。谢谢!(PS:我现在只有30分 )
我需要的是可行的方法,能让我把憋在心里的这口恶气一吐为快。相信大部分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会太冷静,为了父母和儿子我已经极力克制自己某些冲动的想法,这种情况下只要是男人谁能忍气吞声?我并不需要把他们怎么样,只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也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