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进去了看守所。我今天去看守所存了钱给在看守所的朋友。报了名字。也开了张单给我。上面有号码和名字。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我的那个朋友。我当时没想到。回来想想会不会出错。请问下看守所就是刑事的吗?深圳罗湖草埔看守所。
什麽叫嫌疑犯罪。她是和人家交易毒品给抓的。去了警察局问她人关和处。警局的就说在罗湖看守所。我就急忙忙过去了。寄钱的时候也就报了个名字。也没确认是否就是我的朋友。怕有同名。那个人也没问我其他问题。
涉嫌犯罪就是正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你朋友可能涉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