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2018年3月以前,特长生、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都可以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
参加中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中考其他加分项目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同样,也会调整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还是保持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