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可以私了吗,不能私了被告甲乙丙丁分别会怎么判

被告4个小孩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个被告甲出来尿尿,但是,没去厕所,出来直接往墙上尿,这时伤者甲出来看了尿尿小孩一眼,被告甲就骂了伤者甲,伤者甲就先动手把被告甲推坐了地上,后来被告乙拿着菜刀出来追着伤者甲说砍死你,然后被告甲也拿了一把菜刀出来,这时伤者甲也把墩布弄断拿了个棒子。后来只知道被告乙把伤者甲的胳膊肘的筋和骨头砍断了,后来伤者甲又打电话叫来伤者乙,伤者乙也被被告乙砍断手筋(伤者甲和乙均被被告乙一人砍伤)还有被告丙和丁也参与了打架,只是没有管制器具(被告甲乙丙丁被定为团伙寻衅滋事,请问这个罪是否还能私了,不能私了甲乙丙丁的的罪怎么判,分别会被判几年?)

  不能私了,寻衅滋事罪是公诉的范围,由国家机关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不严重,能够与受害者达成赔偿的协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一个情节。关于判刑方面,要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情节和对待犯罪事实的态度来量刑,就本案中,被告乙应当在3年以上,伤者甲在2年以下,其他人更轻一些。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30

    你好,寻衅滋事罪为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私了只是解决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但积极赔偿,双方和解可以从宽处罚;

    从以上信息看,嫌犯乙,把受害人乙的胳膊肘和骨头砍断了,这个情节很严重,被告乙在这事情当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要大些,可能在三四年左右,被告甲也要比丙丁的量刑要很些,丙丁可以争取缓刑,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追问

丙丁有可能只是拘役不缓刑吗?还是缓刑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追答

拘役是要坐牢的!而缓刑和管制是不用坐牢的,如果没有限制的话,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县市自由活动!如对回答满意,望采纳,欢迎追问!

追问

那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和方法能最大的争取到缓刑的可能性呢?

追答

现在可以估物就是坦白,认真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和解,得被害人原谅,最后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办案就可以了!

追问

就是我们现在可以积极联系伤者家属,赔偿部分医药费是吧,然后,怎么才能证明伤者家属原谅我们呢,要让伤者家属给我们写这个证明什么的吗?

追答

让伤者或家属写一份谅解书,谅解你们的行为,希望法院从宽处罚,这样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从宽的!

追问

我想最后问一句,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孩子,都被关在看守所里15天了,很着急,也不知道在里面怎么样。

追答

这个恐怕不能见!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见,其他人不能会见!!想知道他在里面的情况,可以请律师辩护打听情况,也可以到打看守所的人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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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21
因为对伤者构成了伤害,不能私了,甲乙丙丁会团伙寻衅滋事罪,被告乙同时犯有故意伤害罪,量刑比甲、丙、丁要重些。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怎么区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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