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到期了,如果需要拆除,现在国家有没有赔偿条款?最新政策!

问题中我所说的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希望明白这个意思的朋友,认真回答!

有赔偿,首先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另有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分析
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另有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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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2
房子产权到期了,针对的是如果到期之后你卖房子,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如果不卖,你就无限期的住吧。但是现在是牵涉到拆迁。
因为你对你的房子是无限期的拥有的,拥有对你房屋的物权,就像是你对你自己手机一样,别人给你损坏了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因此国家拆除房屋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现在房屋拆除的政策,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或者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赔偿,到时候会有针对这个拆迁的办法或者政策的追问

1、那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怎么可能无限的住吧?就算可以,是否还要对土地交付相应的费用?
2、如果房子应经成了危房,那么重新加固房子的费用,由我们业主自己出钱吗?

追答

在现实中你肯定没看到过哪个土地使用期到了,因为没交费用就直接给推了嘛。。。这个使用期仅仅是在 出卖 房屋上有作用。房屋真心是无限期住,你要卖才是交土地出让金。而且现在到期了也没有人来找你出钱嘛,也没人赶你出去三。
房子因为自然原因(地震)成了危房,那从逻辑上来讲就是自然原因侵权,你不能找自然原因赔偿三。所以加固放自己是自己的事情,是需要自己出钱的。但是每个地方有自己的政策,比如我们那政府会给予我们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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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22
房子没有产权到期之说,只有土地出让到期之说。

土地出让到期,房子还是你的,只不过你需要再交土地出让金。不过这有点想得远了,最早的商品房要到2062年才会出现你担心的情况。
至于房子成为危房,当然是所有业主承担加固或重建费用,房子是你的嘛。
第3个回答  2021-04-07
您好,国家征收土地和房屋,是需要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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