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_200___元以下罚款。 这条规定是在法律的哪一条?网上说的是第47条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办理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网上预约

目前,新车和在用车辆均可预约年检。在预约年检前,须确保所有违法行为都已处理完毕。同时,车辆只能在检验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从申请第二日开始一周之内有效。如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取消预约。连续两次“爽约”将被纳入预约系统黑名单,不再享受预约验车服务。

在进行预约时,车主须登录市交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车检”栏目,输入号牌和发动机号,选择检测场和预约时间,并输入手机号码,系统将向车主发送一条包含预约代码的短信。抵达检测场后,车主可将车辆开至预约通道,在窗口核实预约代码领取验车序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年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13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8-07-04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追问

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你那条好像不是吧?

追答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第4个回答  2020-01-11
会,因为那是两种违章,一种是因为驾驶未按期年检的机动车,一种是因为机动车未按时年检,但未按时年检只处200以下罚款,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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