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借的三千块钱忘了收回借条被法院起诉了怎么办?

2003年借的还了钱忘收回借条了

债务人未按照约定还款,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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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1
如果没有还款证据,借条还在,那就视为未还,还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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