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纳社保,出现工伤的赔偿问题

我在河北的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十来年,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去年发生意外出现工伤,使我右手除拇指外其余四指截肢,我想请问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原来说是六级伤残的为58个月的工资的六倍。现在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16.38.16)70个月的工资也是六倍吗?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没有详细的说明,像这种情况应按人社部的哪个文件办事,谢谢啦!

根据劳动法,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首先应申请工伤等级鉴定,按等级赔偿,不是你说的六倍,而是按不同的等级赔偿相应的多少个月的工资,如六级伤残的话,是58乘以你的平均月工资,如果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当地的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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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7
各地情况不一样,我们这里如果是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6个月本人工资(受伤前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18个月的上一年度全市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各地不一样,我们这里是312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30个月的上一年度全市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各地不一样,我们这里是3120元),五、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参照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06-17
这种赔偿和你在企业服务的年限,工伤鉴定的等级,企业的工资标准或者说当地的行业工资上一年度的平均标准相关,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险部门.
第3个回答  2013-06-22
你看来可能没有向劳动局申请过工伤认定,也未办过劳动能力鉴定,只有办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谈到工伤赔偿。你现在应该赶快去办理工伤认定(个人办是一年时效,超过后就不再受理了),你说的赔偿数额高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没有这么高。
第4个回答  2021-01-12

今天我们来聊聊劳动者权益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法也越来越健全,咱们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很好的保证。之前我们分享过不同不同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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