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13岁时离婚,我弟判给父亲,我判给母亲。
第二年,母亲再婚,继父供养我念书,第三年,判给父亲的弟弟没人管,母亲把弟弟接过来,继父也没意见。
不过弟弟只读了半季书,十三岁就出来跟着母亲和继父跑工地。
我就想问两个问题,法律上我判给母亲,弟弟判给父亲,在继父的赡养问题上,我对母亲和继父有赡养义务。
但弟弟呢?法律上判给亲生父亲的弟弟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然后,法律上养给亲生父亲的弟弟从13岁就离开了亲生父亲,以后对亲生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再有一件事,当初父母离婚,有共同财产房子一幢,考虑到双方会再婚,判给母亲的房子,在离婚协议上是指明继承权为我。
但后来弟弟也跟我们生活了的,弟弟以后会跟我分那房子吗?
你和你弟弟对你的亲生父母和继父都有赡养义务,因为你和你弟弟13岁的时候才分家。
关于你弟弟对继父的赡养义务在于13岁的时候,继父就接养了你弟弟。
关于将来赡养义务则需要生父起诉你们俩,你们俩可以支付少量的赡养费,因为他没抚养你多长时间。同样继父也需要起诉你们俩,你们俩可以支付少量的赡养费。因为抚养时间不长。不过继父貌似对你们俩不错,所以日常常去看看,给点赡养费也是应当的。
关于房子的问题,既然已经知名继承权给你,理论上你弟弟就没有分到房子的可能。除非你弟能推翻指明继承的协议。或者你父母推翻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