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入学幼儿园,幼儿园开了家长实际交纳的4800元保育费收据,因为家长所在单位可以用发票报销一半保育费。要求幼儿园开发票,但最后幼儿园开了3500元的发票给家长,导致家长实际报销金额减少几百元,请问幼儿园的做法是对是错?家长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