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在看守所37天,没有判刑,会立即释放人吗?

我朋友因偷盗被关在看守所,明天就37天了,但他的的亲人没有收到任何法院的通知单,37天会放人吗?

首先要弄清楚是否逮捕,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日,其间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那只能即立即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如果已批准逮捕,那就是侦查羁押了,没有过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扩展资料: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计算方式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你好

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日,其间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那只能即立即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如果已批准逮捕,那就是侦查羁押了,没有过期限。因此,你方要搞清是否已被逮捕。追问

去看守所打听,什么也打听不到,托关系在派出所问过,说要等37天,37之内没有判刑就会放人,就算判的话,家里人会得到通知,我们什么消息都没有收到。明天就满37天了,大致明天会不会放人。谢谢。

追答

37天是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检察没有批准逮捕,到期了就得放人!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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