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怎么维权?

本人于2013年12月28日起,在某装饰公司任市场部经理一职,试用期基本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满三个月转正后,基本工资4000元/月,提成为整个团队的业绩的1%,约为9000元(一直未给付)。
自工作日起至2014年3月26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且每周单休一天,每周五、周六、周日平均每天加班2小时,一直未得到加班费。
于3月26日公司副总经理无故短信通知解聘,总经理只说一句:“你认倒霉吧。”
我应得到的赔偿有哪些?如何维权?

第1个回答  2014-03-26
可以要求1月、2月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如果公司不能证明您试用不合格的话就是违法辞退,可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追问

没签定劳动合同。

那三月呢

追答

没签合同即可要求双倍工资。
不好意思,应是2月、3月的双倍工资,即再给一次这两个月的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起算。

追问

谢谢您。那最主要的是他今天短信告诉我辞退,之后我应该走什么正规的流程?

和公司协商不成,下一步应该怎样?

面临后天就满三个月,开始第四个月的工作了,我是应该歇病假拖几天?还是应该尽快去监察还是仲裁部门维权?

追答

如协商不成,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追问

公司副总经理知道理亏,说是让我在家好好养病,休息几天,说多给我一个月工资。我应不应该在家休几天病假?

这个监察投诉是不是仅仅就是投诉和调解?仲裁是不是直接能有法律效益?

追答

是的

追问

仲裁还需要调解吗?还是依据劳动法直接给出赔偿项目?

追答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话的确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不要请病假,上班到单位与您正式解除。请的话也要保留证据,以免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您。

仲裁也会调解,调解不成的话,直接出裁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