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参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进行股权转让,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好意思啊,可能我没说清楚,问题是这样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收购中方股权,中方这部分股权当初是工会出资的(工会资产),那么在收购时这部分资产参照够有资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有具体的政策或法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