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城建监察一名工作人员,单位成立于1998年是受住建局委托行使有关城市建设方面

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同时还拥有收费权(城市道路挖掘费,等)。但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业,以后单位如何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求大家解答谢谢
谁可以告诉我,怎样可以看到答案?

我也在住建局管质量安全的事业单位工作,据我了解福建这边事业编制改革后分为行政、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企业。其中国家法律法规(注意是“国家的”不是部门以及省)有明确规定拥有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等事业单位转为行政。你看下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直接提到你那部门,有提到应该能转行政,如果只是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XXX”等字样估计只能转公益一类。
不过事业单位改革讲了好多年都是不了了之,我不认为能改得下来,就算改革后,目前的时代背景决定绝大部分应该变成公益类和企业类,只有小部分变行政,。想变行政还是去考公务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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