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尸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1、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无人认领尸体的丧葬费等由市财政承担。
2、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或者是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冷藏保存满15天后仍不到殡仪馆办理手续的尸体。
3、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负责拍照、登记、收集遗物、留存指纹,出具《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市殡仪馆接运尸体。医院内出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检验,再由市殡仪馆接运尸体。
4、无人认领尸体自发现之日起在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15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先由公安部门确认,然后由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公告期间,尸体由殡仪馆保存。对可能查清姓名、身份的尸体,公安机关应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骨灰保留3年。期满无人认领的,骨灰由市殡仪馆按政策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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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3
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
(一)家属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
(二)经公安部门鉴定为死亡24小时以上或者溺水死亡3.4小时以上的;
(三) 尸体已经出现膨胀、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四)公安部门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
第2个回答  2013-06-13
记录好无名尸体来源,报告公安局,死因不明确的或牵扯交通事故等原因的,公安局会连同法医拍照、记录尸体情况,登报认领,两个月后无人认领尸体,可以通知医院火化(火化通知书应该是公安局开具的),火化后费用可以申请民政局报销(只报火化费,出车费、治疗费等其他费用没人管)。各省市有自己的地方法规,你可以到所在地民政或公安部门详细咨询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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