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证加名字后配偶户口可否迁入

我老公和我谈恋爱时买的房,他的户口才迁入新房不久,我们就扯证结婚了,可是现在我的户口不能入户,办证中心说的我老公户口必须迁入5年以后才可以让我入户。想请问一下,如果现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能将户口迁入我老公的户口本吗?

不可以的,可以加你名字,房产证是房产证,房管局关,户口是派出所管,完全两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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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9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迁不到。必须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以购房入户的政策迁入配偶或子女的户口。
即使你单独以购房入户的条件申请,需要满足你名下的产权面积大于70平方,就是即使你占50%,房子产权面积也要大于140。一般达不到这个条件。而且由于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你加名字属于赠与,以后这套房子交易,赠与的部分要交20%的所得税,要想好!

如果是平民百姓,建议还是等5年够了再说。追问

请问有不叫所得税的方法吗?房子从开始买到现在一直是共同承担贷款的,这样也算婚前财产赠与吗?

追答

你不加名字就不用交。即使共同承担贷款,房屋所有权不受影响,只是婚后还贷用了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则夫妻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共同承担贷款的,如果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提交了共同还贷证据,法院将支持。
因此,房子是婚前财产。

仅供参考,请咨询法律专家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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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0-23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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