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治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条件是什么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2-04
2017长治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简章。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市直及各县(市、区)在编教师均不得报考;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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