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大家好!

我方与对方两轿车相撞(深夜会车时),导致对方死亡1人,4个轻伤,(3个已经出院)剩下一个骨折需要继续治疗.事故出现后,我方没有逃逸 ,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警方 医院。双方都是私家车 。

我方属于酒后驾车(交警报告:30%,责任认定我方大概要负主要责任) 据当事人交待喝了3个易拉罐啤酒。死亡的那个人已经是 74岁老太太了。现在我方 当事人已经被拘留。
我方车辆是新车,各项保险齐全。
请问:1.我方当事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要的话,大概时间是多久?最好具体一点。谢谢。
2.就这个实施情况,我方大概需要负多少经济责任?
3.双方最好是协商好呢,还是通过法律手段由法院来协调好呢?就这个情况,我方现在需要请律师介入吗?

拜求各位了。再次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07-29
这个要看情况,你可以和对方协商选择庭外和解,能达成的话,这个就附带经济责任。具体情况你没说的很清楚,你最好咨询下律师有关情况和程序。关于赔偿这个你也要咨询好律师最好上庭的准备,最好能和对方达成协议。反正这种案件赔偿不会少于15w。
第2个回答  2008-08-03
哪里事故。
问题不大,一,3灌啤酒凭经验不够醉酒驾驶。二,赔完钱可酌定不起诉。
没到检察院,不用请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7-28
刑法第133条,看看吧!
多给点事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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