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财务人员,写了一张欠条,上面经手人留下我的名字,并加盖公司财务章,请问如果公司无力承担债务,我有责任承担么,证据补充:借款欠条之前的经手人是之前的会计,现在一年期限已到,从新打的一张一年期限的欠条!!
那要是打的借条呢!
一样的,你只是第三人,合同仅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即仅对借款人和贷款人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