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教师资格证笔试内容
1、小学考试科目: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幼儿考试科目:综合素质(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
3、中学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其中,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教师资格。
每年的教师资格证会有两次考试,上半年的报名时间在1月15号左右,下半年的考试时间在9月5号左右。不同教育阶段的教师资格证在学历上都有不同的要求,但总体要求如下:
一是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三是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四是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