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没有律师,或者懂法律的,帮忙看看这张借条,借款日期是2013年7月30号,借款人承诺一个半月

请问有没有律师,或者懂法律的,帮忙看看这张借条,借款日期是2013年7月30号,借款人承诺一个半月内归还。可是现在已经2015年7月,他还没有归还。现在这张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这种借条有没有什么过了多少时间就失效的?谢谢大家了,希望懂的人可以帮助一下。

第1个回答  2015-07-04
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借款人还未还钱则不会失效,如果他不还钱可以走司法途径讨回欠款。
第2个回答  2015-07-04
你好:借款协议成立,但是没生效,应为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收到人民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建议双方应当补充借款人收到人民币的具体日期,从具体收到日期计算诉讼时效。不超过两年就可以要回借款。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04
有效,诉讼时效是2年,赶紧向法院起诉吧追问

这张借条是不是过了今年的7月30号就失效了?

追答

再加1.5个月

越早起诉越好

以免夜长梦多

追问

而且那个借款人当时很狡猾,故意把被借钱的人名字写反了,上面是吴明月,但真正的名字是吴月明。你可以看下面的签字

这样还有用吗?

追答

有用啊,只要借钱人的名没错就行

下次记得写借条要按手印,另外写上身份证号码

第4个回答  2015-07-04
应该还具有法律效应的
第5个回答  2015-07-04
没按手印,有一点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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