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房子继承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对房子继承的司法解释

1,按照你的表述,只是老二过继给继父。在法律上这种关系不成立继父子关系,也不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必须办理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所以老二和“继父”只是抚养关系。

2,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3,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4,有问题可以和我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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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9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第2个回答  2019-01-06
你这属于遗产继承,适用婚姻法和继承法,跟物权法关系不大。
婚后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有一半是你继父的。剩下的一半由有你母亲继承权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 配偶和子女。
根绝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你 你继父 你外婆。
因此你最后应该享有房产的六分之一。你外婆也会死六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归你继父。
一般来说,这种份额占得多的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你可以得到房屋价值六分之一的现金。
第3个回答  2019-01-06
1,按照你的表述,只是老二过继给继父。在法律上这种关系不成立继父子关系,也不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必须办理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所以老二和“继父”只是抚养关系。
2,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3,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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