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怎么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

扩展资料

账务处理的内容

(一)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二)账务核对程序

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从核对的时间和内容上分有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两种。

1.每日核对。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有关账簿间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总账各科目余额和发生额合计借贷方相等;总账按科目应与所辖分户账和余额表的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现金收付日记簿借贷各方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联行往来科目总账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分别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报告表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日领人、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保证准确无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账务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销项税大于进项税的会计处理:

1、结转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计提增值税附加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规定比例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规定比例
贷: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规定比例
3、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果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加上上期留抵税应缴纳税。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货物时 借:在途物资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下月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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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17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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