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在同事那帮我朋友借了10000块,原本1个月还,说的是2000利息,结果我朋友用了2个月给同事还了,我同事不答应,说是一个月,之后后一天500往上加,结果两个月要还18000,我想问问这算违法吗?
因为超过百分之十就涉嫌放高利贷了,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有欠条的情况下,一万超过1000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给他1000就成,不过这样朋友就没得做了。答应人家的2000给了就成,或者多一个月多给2000就成。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