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7月14下午两点在成都龙泉驿洪河大道发生车祸,当时有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当时我驾驶一辆大客车。

我与7月14下午两点在成都龙泉驿洪河大道发生车祸,当时有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当时我驾驶一辆大客车。由龙泉往成都方向行驶。过洪河大道十字路口,大慨一百米远处,前方有一辆面包车在公交优先车道上,当时是下午两点四十边上,太阳很大,正射在我的眼睛,由于当时看见那辆面包车在正常行驶。当我靠近时,才发现他是停在公交车道上的,我马上刹车但是还是撞上他的右后门。当时他没有摆放故障警示牌。当时驾驶员站在他停放车辆的右侧离绿化带一米左右的位置,当我撞上他的车时,才发现他的车门右中门有一个人蹲在哪里,最后就是这个人受重伤。车上有两人受轻伤。现在那个重伤还没有苏醒,请问,我应该付什么责任。

你和他都违反了交通管理条例,他车停在公交优先车道没有打应急灯,且不是车身故障原因造成的,你撞上车伤人这是你要负责人,但仅是次要责任。我估计处理是这样的,撞车你40%,他60%责任,撞人你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这个可以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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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4
首先你需要冷静,用最快的时间把伤员送到医院救治,然后等相关部门来处理!他们会公平推测出谁对谁错!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急着去
第2个回答  2014-07-17
不会承担全责的!只是部分责任追问

如果那个重伤挺不过,去世了,我会付刑事责任吗?

追答

这个就不晓得了!要咨询律师了!

第3个回答  2014-07-17
不会是全责,也有一部分责任,让警察给叛责任
第4个回答  2017-06-24
你没有保持车距是主要责任,他违章停车是次要责任
第5个回答  2017-06-24
伪病重叹角调到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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