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不认罪,有物证。可以定罪吗?

我父亲被母女三人打伤,前臂粉碎性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但是,嫌疑人托人找关系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承认,原先口供承认,后来不承认。但是有当时打架的凶器最为物证。当时有很多目击者,但,出于各种原因,都不愿作证。案子本来交到检察院,但是,由于我们不同意调解。检察院以没有人证为由,将案子打回公安局。继续调查。我想问下老师,专家:有物证和伤情鉴定证书,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没有证人不能定罪吗?还是检察院故意拖延?

第1个回答  2018-12-18
请律师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1-01-05

第3个回答  2018-12-18
e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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