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撞倒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行人,责任如何认定?

情况经过:
6月初一天早上8点半左右,我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方向,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由于早上上班骑车人多,车速大约10-15公里/小时。当行至事故地点时,我前方的两辆车子突然向非机动车道左侧闪开,这时我发现非机动车道上有一位行人。当时我立即刹车并向左侧避让,但由于非机动车道只有2米左右宽度无法完全避让,结果电瓶车右车把从该行人左后方刮到她的腰部并致使其倒地。我立即报警并拨打120。交警赶到后记录了现场,并指示拦了一辆出租车将该行人送至医院诊治。结果对方告知我脊柱骨折(我没看到他们拍的X光片子,不知道是骨折还是骨裂),说医生要求卧床3个月。
事故地点两侧有人行道并且可以正常通行,前方约50米处有人行横道。我当时的判断是:该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行走,并且试图要过马路。但其家属后来说她是在非机动车道直行,不是准备过马路。
交警认定结果:认定书上写着由于该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违反交法第六十一条,承担一半责任。对我的责任认定就写了我违反交法第五十七条,也要承担一半责任。但是我看了一下交法五十七条,内容为“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我不知道这里的相关规定都是哪些相关规定,我有违反什么?

问题:
1、警察如此认定责任是否合理?我的电动车是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没有载人,车子也没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地方。比较合理的认定应该是怎样的?
2、对方说他们卧床休息,损失误工费3个月,护理费若干(说是请护工照顾,每月1500左右),检查、诊断费用2、3千,要求我至少跟他们对半分,其主张是否合理?
3、我觉得交警的认定非常不合理,该行人不闯进非机动车道就不会有此事发生。对方要求我支付一半费用,并说如果不赔付就要去法院起诉。如果打官司,我有多少胜算?应该从哪些方面准备?
4、我左胳膊当时摔得很厉害,现在平举起来还很痛,不能用力。医院诊断是软组织损伤。对于我的损伤,我该如何提出主张?

因为情况复杂且少见,所以写得比较罗嗦。在百度知道翻阅了很多类似问题都没找到答案,还请专业人士给予解答和支持。非常感谢!
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回答,特别是5楼algeking详细的解释。6楼的朋友你觉得交警的认定结果是对的,那请问依据是什么?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我没有任何违反交法的行为,为何要判我一般责任?还请详细解释一下,多谢!

第1个回答  2008-09-09
说白了吧 你没有责任啊! 说白了 就是所谓的人权,因为是车皮撞人 是一种人道安慰了 就象你开机动车在非人行横道撞人的道理一样 虽然你是没责任 但是你还是要赔偿的 懂了吗? 如果不赔的话 那我每天都去非人行道去撞人 只要不把他搞死就行! 你说这样合理吗? 你自己想哈!
希望你能想通
第2个回答  2008-09-09
建议找专业的律师详谈
个人觉得,交警的判罚没什么明显的错误
因为目前我国的交通法规上面,更多还是保护那些步行的
既便是横穿马路被撞了,开车的也一样要赔钱
虽然不合理,但目前就是这么一种现状
第3个回答  2008-09-09
我觉得如果有当事人的话,可以找当时目击证人证明,但这都存在着一个不确切性,我觉得还是找律师来说明下情况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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