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多次不还银行贷款,我打电话给他不接,直接换号码,最后银行把我起诉到法院,最后跟房地产解除购房合同,没有还银行的剩余贷款由房地产还,房地产扣除违约金及各种费用后退还首付款及部分已交银行贷款,而朋友没有证据证明钱是他出的,我可以不退还这笔钱吗,如果退还他钱,我征信黑名单及以后购房,贷款贷不了,而现在征信影响方方面面,退的这部分钱我不给他,用来赔偿我的损失,可以吗
朋友关系已经从他不交银行贷款,不接我电话,换号码,就被他玷污了朋友这个字,如果是你,你还会跟这种人做朋友吗
我被银行起诉后多方打听,用了9个多月的时间找到他,找到他,跟他说了,如果按购房合同,他基本得不到钱,他自己说得不到就认了,只要低掉银行的钱就行,现在听说还退得几万元钱,就想找我要回,什么便宜都想占,就是不想吃亏,有这样的好事吗
现在法院不判了,由房地产把钱付清给银行,银行撤诉结案
追答结果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