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不是到不到位的概念,而是是否与法相符的概念。如果依法达到了赔偿标准,就不存在是不是“到位”的问题。
如果你妈妈是环卫局的正式注册员工,单位应以工亡善后。关于如何善后国家社保局是有统一规定的。
追问
现在单位可能招标失败,不在管理环卫工,招标失败后也可能单位解散了怎么办,有什么比较快的途径,未来的新公司有没有义务负责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环卫工人应当隶属城市环卫局,和什么招标、公司都无关。你连妈妈的劳动关系都没搞清楚,这里就无法回答你了。
追问会不会是环卫局招标某个公司来管理的一片区域
追答先把劳动关系搞清楚了再说吧。你自己当事人都不确定让别人更无法判断了。
别见到顺耳的就高兴。凡是能申报工伤的,必须是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对于应缴纳而未缴纳的都得另打官司。至于非强制缴纳的单位就没相关法律的责任。非正式注册员工即便在正规单位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哪里有在单位干活的就一定算工伤的事情!
好的,谢谢你
好的,谢谢你
现在单位可能招标失败,不在管理环卫工,招标失败后也可能单位解散了怎么办,有什么比较快的途径
现在单位可能招标失败,不在管理环卫工,招标失败后也可能单位解散了怎么办,有什么比较快的途径,未来的新公司有没有义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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