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丁字路口右转弯(速度较慢)时,与我同向行驶的一个直行电动车撞在了我右后门的位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我在机动车道的最右车道,骑车的人摔伤了(后经医生检查是皮外伤,就是脸上,膝盖擦破了皮),当时我报警,警察来没说什么就扣了我的车,让我陪对方去医院。医药费我当时就都付了,共1千多,检查费759元,药费296元,第二天去交警大队,交警定我负全责,对方又让我付误工费3000,说得休息几天才能上班了,她说请了1星期假,一天工资80,晚上要加班的,有双倍工资,就是160,我说那也出不来3000啊,后来经协商给了她1000,警察这么定责任,我不能不给这笔钱,可是我真的觉得很怨啊!!!我赔给她,谁来赔我呢?我凭什么车受伤又被扣,还要赔她钱,明明是她撞上来的啊!!
1.我正常转弯,减速,打了转向灯,直行的电动车偏偏就撞上来了,而且撞在我右侧后门的位置,明显我在前,按照同向后车让前车的原则,为什么要我全责?!
2.电动车的刹车情况:她不减速也没有责任吗?另外,交警为什么都不检查她的刹车,如果她因为刹车失灵撞上来,我也得负全责吗?那要是骑电动车去撞仇人,是不是可以白撞,还能赖一笔误工费什么的的?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事实上没有过错,那怎么证明?
警察不会跟你说你没有过错,因为跟非机动车发生了事故基本上就是你的错,谁让你的车比他的大,就要让别人。只能怪你拐弯的时候没有注意往后面观察仔细。
如果你非要较真,只能自己取证,有行车记录仪或者视频VCR或者证人证明是他自己撞上来的!否则你就认了吧。
打完110,保险公司电话也打了,就是巡警早到了一步,我就跟去医院了,保险业务员没见上面,他说处理好再跟他联系。他让我等交警定责。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我就是没个说理的地方,想问问大众的意见,这次律师就不去整了,上班族,打起官司来班都没法上了。
追答你那里有没有12315,可以去投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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