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醉驾,判罚的法律依据?

最近,有电动车醉驾 入刑,控方的法律依据称,电动车超标,视机动车管理。我不懂,如果电动车超标,视机动车管理,那驾驶超标的电动车,应当持驾驶证和行驶证。警察日常应当对这类电动车检查“双证”,但是,事实上没有这样做。不这样做,警察是否构成“不作为”?
另外,我国法律不是说“取消比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无罪。把超标电动车视机动车管理,是不是“比照”?
现在,想当然司法太常见了,象原来,全国多地,都对“闯黄灯”按闯红灯处罚。现在,对超标电动车视同机动机处罚,是不是也是“想当然”执法?
请高手律师指点!

第1个回答  2019-12-23
这个是很严重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判刑的。
第2个回答  2012-07-09
法院按交通肇事罪来判刑,一般就是拘役几个月。
第3个回答  2012-07-09
1、只要你的电动车符合法律关于机动车的定义,那么你开这个又是醉酒驾驶,肯定要按醉驾判的。但罪名不是电动车醉驾,因为没有这个罪名。
2、警察及时有不作为,与你这个也没有关系,故没有讨论的必要。
3、你所说的“比照”,称为类推解释,刑法明确规定禁止有罪类推的,但不禁止扩大解释,故如果你的超标电动车符合机动车的定义,那么就算扩大解释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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