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公司车辆工作由东往西直行正常行驶,当时正好行驶在T字路口时对面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摩托车行驶到T字路口时候进行左侧抢道左转弯。我发现后进行避让和制动措施。刹车痕迹14.8米。对方未佩戴安全头盔,撞到我驾驶室左侧车门,事故发生后我报警和120等。交警车检结果说我制动系统不合格。请问下谁的责任多点?公司是否也有责任。像我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第3者?
我没有喝酒,当时正在开公司的车送货,保险都有交的,没有过期。伤者现在还在医院住院,T字路口没有红绿灯的。看交警的口风好像我的错多点。
追答交警在吓唬你!你只要坚持正常行驶就行了。不超载、不超速、不占道、不抢行,紧急情况采取了制动措施是关键!你没错就不能软!记住!最后赔偿是保险公司和公司的事情了。我的这些话是关键,你必须记牢!
追问我过路口的速度为50公里左右,路标限速60公里,算是超速吗?摩托车的车速也最少40~50公里左右,他没有采取制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