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已男方名义买房,但实际女方也出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一旦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男友准备明年结婚,双方家长各出一部分钱做首付给我们买房,贷款由我们自己还,但由于我的工作经常出差,具体买房、办贷款这些流程需要由我男朋友来做,贷款也就要以他的名字办了。如果办这些手续时我不在场,房产证上是否也可以写上我的名字?还有我父母拿的钱会相对多一些,我们是否需要做个公证或者签个协议,以免日后说不清楚?我们现在感情很好,但我觉得法律上的事,还是应该先搞清楚。

1、即使你不在场,房产证上也可以有你的名字。你可以跟你的母亲或者父亲到公证处做一个委托公证。然后由你的父母带你的身份证明为你代办房屋产权过户。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产权人并不用亲自办理过户事宜。

2、你的父母出资比较多,你可以采用这样的简单办法保护自己:有房屋的出让方向你的父母及他的父母分别出具房屋首付款的收据。这种情况下,将来就可以说明产权的归属比例。

3、婚后所还的贷款,由你们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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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6
最简单的就是在房产证上同时写上你们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完全可以。

如果是只写男方的,而且又是在婚前买的,那房子的产权就是男方一个人的。要是出现纠纷,女方顶多只能要求男方赔偿原来所出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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