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学校组织的招聘会找到了一家单位,现在该单位要与我签《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就业协议书》,但我只想暂时到该单位实习,万一以后有更好的单位就离开那。但据说签了就业协议后将来我的档案会转到与我签就业协议的单位里去,而且我还不能与我之后找到的那家单位签就业协议。
我想知道在我愿意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我该如何向该单位拿回我的档案,就业推荐表以及我该怎样与我找到的另一家单位签《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就业协议书》?
还有,假如我在毕业之前就找到了自己愿意做的单位而离开要与我签协议的单位的话,学校应该还保存的我的档案,那我能否要求学校不要将我的档案寄到原先与我签协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