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有间公司需要我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因为当时刚考完公务员考试,成绩还没出!我考虑到公务员资格审核时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为了保险起见,我又去学校补领了一份就业推荐表。把新领的就业推荐表给了那间公司,旧的表留着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用!两份表所填的信息绝对真实,而且一样的!我照抄的!公章也是学校跟我盖的!请问这样算不算是伪造或者变造材料?对公务员录用有没有影响?